【證監會:1月1日起申購新股時無需再預先繳款】證監會周四發文指出,從明年1月1日起,新股發行將按照新的制度執行。投資者申購新股時無需再預先繳款,小盤股將直接定價發行,發行審核將會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要求,發行企業和保薦機構需要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承擔更多的義務和責任。
證監會周四發文指出,從明年1月1日起,新股發行將按照新的制度執行。投資者申購新股時無需再預先繳款,小盤股將直接定價發行,發行審核將會更加注重信息披露要求,發行企業和保薦機構需要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承擔更多的義務和責任。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次完善新股發行制度,是在核準制下,為配合本次重啟新股發行推出的改革措施,雖然體現了注冊制改革的精神,但不是開始實施注冊制。下一步,證監會將根據全國人大的授權決定和國務院的具體工作安排,做好注冊制改革配套規則制定及各項準備工作,積極穩妥推進注冊制改革。相關工作進展和安排情況,證監會將及時向社會公開。